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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卡被冒名补办致存款被盗 移动公司担半责

发布时间:2016-12-30 14:03:00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2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对外发布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电信服务合同的消费维权案例引起消费者的关注。消费者吴某因被人冒名补卡,导致银行卡内存款11多万元被盗。厦门市中院终审判决,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简称厦门移动)承担一半责任。

  据介绍,厦门消费者吴某于2013年6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下简称厦门招行)办理一张银行卡,绑定了其在厦门移动办理的实名制137手机号码。2015年12月20日16时,该银行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分3次将110722元转至案外人田某的银行账户内。转款时,招商银行均将验证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上述手机号码中。

  在该笔存款被转出前的当天下午,这部137手机号码被他人持“吴某”的居民身份证、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在厦门移动的营业厅以“机主持身份证件(人工校验)+服务密码”的方式办理了改换卡即补卡业务。事发当天下午,吴某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信号,当晚才发现银行存款11万多元被转移。次日,吴某向厦门移动申请报停、报停复机,并办理了复机、补卡业务。报案后查知,当时办理补卡的并非吴某本人,补卡人出示的身份证和吴某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除了名字一样外,头像照片、住址、签发机关、有效期限全都不一样。

  与厦门移动交涉索赔无果,吴某于2016年1月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厦门移动赔偿本金及利息。

  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厦门移动在补办手机号码卡时,未能严格审核补卡人的身份证件,也未举证证明吴某存在与他人串通办理补卡手续、吴某对服务密码被泄露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由此可认定吴某对其手机号码卡被他人补办不知情,厦门移动对吴某的手机号码卡被他人补办存在违约过错,应对因此给吴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查明的事实来看,讼争款项被转走,既需移动公司提供的电信服务,亦需吴某保管的银行账号及其取款密码等银行账户信息,即吴某银行账户信息被泄露系讼争款项被转走的原因之一。但是,吴某并未举证证明讼争款项被转走所需的银行账户信息的泄露,系移动公司违约行为所导致。因移动公司的违约行为与吴某银行账户信息被泄露,均系造成吴某损失的必需因素,综合本案具体情况,认定厦门移动对吴某的损失应承担50%的责任,即移动公司应赔偿阿衡经济损失55361元。

  一审后,原告、被告均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2016年年底,厦门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业内人士指出,此案是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手机卡被补办、银行存款被盗刷而引发的案件。法院立足契约关系,围绕手机卡办理、银行账户交易等关键环节,揭示了各方当事人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划分相应的责任。

[ 责任编辑:wangzhen ]

标签:厦门 移动 被盗 存款 厦门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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