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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抽检:2批次水果干果制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3-23 17:25:12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今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安徽省肥溪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水果干果制品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检5类食品446批次样品。其中,水果制品43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检的水果制品主要包括水果干制品等。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微生物及农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43批次产品,其中合格4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不合格水果产品信息如下:

1.安徽省肥溪农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徽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桃肉(生产日期/批号:2016/4/20),苯甲酸检出值为1.4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安徽省肥溪农业有限公司经销的黄山市徽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韩话梅(生产日期/批号:2016/4/20),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12g/kg。标准规定为蜜饯凉果≤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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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 责任编辑:yang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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