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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作者: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8-10-29 14:39:19来源:央广网

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暨老年消费情况专题报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4亿元,售后服务投诉占比最高。《天天315》特别专栏“中消协来帮忙”,邀请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张德志和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解析消费热点,分享维权主张。

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8775件,解决143118件,投诉解决率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亿7399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91件,加倍赔偿金额123万元。今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20多万人次。

今年9月4日,88岁的消费者周先生投诉:“我在厦门宝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名为‘一剑汤’的保健品,数量是6盒,每盒价格3500元,共计21000元。而这是因为商家让我参加了一场保健品宣传讲座。在活动现场,商家给我检查身体,并告知我有很多健康问题。在商家的极力推荐下,我预定了一个疗程的保健品,共6盒,先带回了3盒,付款5500元,服用了2盒后,发现该保健品没有商家宣传的效果,与商家协商退还暂未服用的1盒保健品,不再购买剩余的3盒保健品,遭到拒绝。”

今年5月,消费者张女士到常州溧阳某老年福利中心参观。张女士说:“由于我视力不是很好,没法阅读合同,但是营销人员明知如此,还依旧用洗脑式的营销手段让我签订合同,最后我还缴纳16000元。”张女士说,当她回到家之后,医生告知身体状况不适宜长途奔波入住外地福利院,于是她就要求退款。江苏省消保委接诉后,与这家老年福利中心联系,负责人虽同意退款,但要收取50%的违约金。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是90多岁的老年人,销售人员通过半强制等方式进行销售,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愿,经营者应当履行解除合同义务。经调解,该中心最终退款13000元。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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