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出台
作者:王薇发布时间:2018-10-29 14:45:10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薇) 由北京市工商局制定的全国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将从11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中明确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建立了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约定平台内经营者对产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管提出要求。
此外,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还吸纳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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