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国土分局:“小产权房”违法,请勿租赁或购买
作者:天津日报发布时间:2018-10-30 09:14:55来源:天津日报
一、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土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98号),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购买“小产权房”存在风险。“小产权房”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身份”违法,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在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这种房屋买卖一旦遇到纠纷,购买者将无法维权。
我局将对“小产权房”项目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再次提醒各位市民,“小产权房”违法,请勿租赁或购买。
特此公告。
武清区国土分局
2018年10月25日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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