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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因与ofo存在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小黄车运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9-01-02 11:26:24来源:证券时报网

据深圳商报报道,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8年10月,申请人顺丰因与ofo存在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小黄车运营主体,以下简称“东峡大通”)1300余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5日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人民币1300余万元。2018年11月28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向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据顺丰发布的2017年业绩报告显示,顺丰为ofo提供小黄车整车,零配件及全国干支线配送及城市投放服务,同时还承担了ofo逆向维修再投放的物流业务。在短短半年时间里承接了ofo15个省、36个城市的小黄车综合物流业务。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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