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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鱼检出不合格 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7-19 14:47:39来源:中国网食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号)称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检验结果为2.58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经查,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购进抽检不合格草鱼18.6kg,销售18.6kg(含监督抽检3.082kg)。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18日对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中,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并在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广西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草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二)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8.02元人民币;2、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北市监食罚〔2019〕2-1号。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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