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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解释权

作者:周鹏发布时间:2019-11-01 14:30:57来源:周鹏

突发环境事件是工业化推进的伴生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该类事件具有随机性高、危害性大、群众诉求强等特点,极易引发舆情风波;舆情应对不利则会产生信息混杂、谣言滋生等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指出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加快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突发环境事件舆情引导工作,应成为相关部门探索的重要课题。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的速度与质量是舆情有效应对的基石。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若政府在事件信息公开的履职不到位甚至缺位,就极易造成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不能完全被民众采纳认可、真假参半的网络信息却备受民众青睐的尴尬局面。总结以往事件应对的经验,政府信息公开履职失误主要集中于:事件发生后,信息公开不专业、不及时,未对可能存在的致害后果进行风险提示,使涉事群众难以及时止损;舆情风波出现时,无差别删帖、撤热搜等不合时宜的行为造成群众民意反弹;舆论发酵升级时,将宣传重点聚焦于涉事责任人的惩处及颂扬应对人员的献身主义,不对事故危害及损失进行详尽说明,造成网络传言四起。

舆情应对的核心,不应是对信息的封锁,而是对信息解释权的争夺。因此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机制是实现舆情控制的有效路径。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欧美等发达国家制订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如美国建立了的第三方监督体系,并通过了130多项网络空间管理办法,健全了起由法律主导的互联网管理机制;英国则建立了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管制、行政协调、技术手段为辅的“监督而非监控模式”。在结合国内外先进舆情应对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相关建议如下。

1、 统筹信息发布,建立多层级信息联动机制,积极回应,掌握信息解释权。

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应在第一时间出面,发布新闻信息,速报事实,慎判原因,避免产生避重就轻的公关误解,用真实事实与积极态度缓解民众焦虑。同时,应增强政府各层级间的信息联动性,严防上级下级、各部门间出现信息偏差,避免信息不对称损伤政府公信力。

2、 充分利用会商机制,信息发布注重应对专业性。

重视专家力量,加强与科研单位的沟通交流,预判污染的波及范围,普及防范办法,减少民众的知识盲区,最大可能降低事件对民众的健康损害与财产损失,树立负责任的良好政府形象。

3、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参与调查及信息公开工作。

提高事件处理的透明度,开放社会监督渠道,允许有资质的第三方团体、利益相关者参与调查,增强信息发布的公信力。调研结果显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民众对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光明日报等主流权威媒体及具有相关资质的中立第三方检测机构更为信任。通过邀请第三方介入,还原事件真相,切断谣言源头,实现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的有效应对。

 作者:周鹏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18年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 责任编辑:lux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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