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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副董事长违规减持吃警示函 误操作致短线交易

发布时间:2019-11-19 09:42:15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63号)显示,当事人耿培梁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002458.SZ)董事、副董事长,在2019年7月到2019年9月交易益生股份股票过程中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情形,涉及2.4万股。当事人耿培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不得从事短线交易的规定。

当事人耿培梁已将上述短线交易情况主动向益生股份报告并上交产生的收益,益生股份已披露上述情况。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行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综合考虑当事人耿培梁短线交易的情节及报告整改情况,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耿培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当事人耿培梁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应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当事人耿培梁自2007年10月4日至2020年2月14日担任益生股份副董事长。截至2019年9月23日,耿培梁持有益生股份670.43万股。

2019年9月25日,益生股份发布《关于副董事长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称,2019年09月23日副董事长耿培梁按照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在减持过程中,将最后一笔2.40万股的委托卖出业务,误操作为委托买入业务,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关于副董事长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7.64万元。上述所得收益7.64万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上交本公司所有。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耿培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63号

耿培梁:

你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董事、副董事长,在2019年7月到2019年9月交易益生股份股票过程中存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的情形,涉及2.4万股。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不得从事短线交易的规定。

你已将上述短线交易情况主动向益生股份报告并上交产生的收益,益生股份已披露上述情况。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行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综合考虑你短线交易的情节及报告整改情况,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你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应加强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9年11月12日

[ 责任编辑:xi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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