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晒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源适配器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龙处罚〔2023〕横岗18号),涉及深圳市晒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源适配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龙处罚〔2023〕横岗18号
处罚名称: 深圳市晒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源适配器案
处罚类别1: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罚款3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晒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88014M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喜平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6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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