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检查结果】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26日消息 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通告,以下为通告原文: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幸福综合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29日在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幸福综合超市抽检慕开达斯营养酒和阿纳玛卡酒。经抽样检验,慕开达斯营养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阿纳玛卡酒,甜蜜素项目不符合Q/ANJY0001S《水果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慕开达斯营养酒从哈密市伊州区回城乡新云天商行购进,共购进6瓶,销售价为50元/瓶,该批次慕开达斯营养酒被抽样2瓶,剩余4瓶已在抽检后退回生产厂家。该批次阿纳玛卡酒从哈密市伊州区回城乡新云天商行购进,共购进12瓶,销售价为25元/瓶,该批次阿纳玛卡酒被抽样8瓶,剩余4瓶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0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五堡镇幸福综合超市在购进上述批次的酒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9月16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