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检查结果】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5期)
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26日消息 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通告,以下为通告原文: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4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州区宝农市场老马凉皮烤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8日在伊州区宝农市场老马凉皮烤肉店抽检凉皮,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凉皮从伊州区老妥食品加工店购进,共购进3公斤,1公斤凉皮大约可以制作成2份,销售价为10元/份,承检机构购买了2份,除去汤汁共1.047公斤,销售价约合19.1元/公斤。该批次凉皮被抽样1.047公斤,剩余1.95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6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伊州区宝农市场老马凉皮烤肉店在购进上述批次的凉皮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8月20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二、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美面美心面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1日在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美面美心面食店抽检凉皮,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美面美心面食购进的凉皮共10公斤,从哈密市伊州区密穆食品加工厂购进,销售价为10元/份,承检机构购买了2份,除去汤汁共2.215公斤,销售价约合9.03元/公斤。该批次凉皮被抽样2.215公斤,剩余7.785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8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美面美心面食在购进上述批次的凉皮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9月8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三、哈密市伊州区兴明手工果蔬面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2日在哈密市伊州区兴明手工果蔬面皮店抽检凉皮,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凉皮由哈密市伊州区兴明手工果蔬面皮店制作销售,共制作1.5公斤,销售价10元/份,1公斤凉皮大约可以制作成2份。2026年5月8日,承检机构购买2份,除去汤汁共计1.105公斤,销售价约合36.2元/公斤,剩余0.395公斤已全部销售。哈密市伊州区兴明手工果蔬面皮店自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6月2日共制作凉皮约35公斤,货值金额70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兴明手工果蔬面皮店在制作上述批次的凉皮时索取了食品原料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的学习,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9月15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四、哈密市经济开发区奇妙手擀粉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6月8日在哈密市经济开发区奇妙手擀粉店抽检粉条和粉皮,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批次粉条和粉皮由哈密市经济开发区奇妙手擀粉店生产销售,粉条共生产20公斤,销售价为5元/公斤,粉皮共生产30公斤,销售价为3.5元公斤,承检机构购买粉条和粉皮各2公斤,剩余18公斤粉条和28公斤粉皮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205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并在事后积极整改,主动提供生产销售台账,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经济开发区奇妙手擀粉店在生产上述批次的粉条和粉皮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8月25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