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6年第6期)
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29日日消息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以下为通告原文:
沂源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6年第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沂源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3大类95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8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项目类别:
1.沂源县南鲁山镇八队炒鸡店销售的黄瓜,噻虫嗪检出值为0.60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沂源孙永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沂源县王克友炒鸡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沂源县南鲁山镇九龙泉山庄销售的马铃薯,毒死蜱检出值为0.05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其他指标项目类别:
1.沂源县南鲁山镇芝芳村唐慎水炒鸡店使用的大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061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沂源县南鲁山镇芝芳村唐慎水炒鸡店使用的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3.沂源县南鲁山镇水么头学增饭店使用的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085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沂源县南鲁山镇水么头学增饭店使用的盘子(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检验项目说明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