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药监局公开两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公开了两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因在未取得批准文号情况下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颐莲红石榴焕白滋颜精华乳”被没收违法所得9399.25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8197.75元。

另外,杜爱志(济南市中鲁圣酒水商店)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从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供货商处进货、未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被开“罚单”。

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济)食药监食罚〔2016〕01008号

杜爱志(济南市中鲁圣酒水商店)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罚款

警告,没收物品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从未经许可经营食品的供货商处进货、未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杜爱志

370103600200786

1、警告;2、没收“贵州茅台酒”等食品10瓶;3、处罚款20000元。

2016-09-08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待履行 2016-09-22

0

370100

2016-09-16

(济)食药监食罚[2016]04001号

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在未取得批准文号情况下,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颐莲红石榴焕白滋颜精华乳”

*

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9137000070620518XA(三证合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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