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金杯汽车公司F30产品及智能改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进行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F30产品及智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F30产品及智能改造项目
2、项目选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约70600万元。F30产品在原有的F平台基础上生产,对现有各工序进行生产改造,利用金杯车身三车间和总装Ⅰ车间,其中:装焊工序在车身三车间内,购置相应生产设备;总装工序在原有总装Ⅰ车间实施混线生产,对现有生产输送线及线旁设备进行改造,及新增专用工装。项目冲压、涂装工序外委加工。F30产品建成后,年产F30车型最高可达80000辆。
二、主要环境影响
1、装焊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车身调整打磨产生的金属粉尘;总装车间试车台产生的试车尾气;补漆工序产生废气。
2、职工生活污水;总装车间雨淋试验排污水;装焊车间冷却排污水。
3、废机油及废油抹布;装焊车间产生的焊接废渣;除尘器收集的尘。职工生活垃圾。
4、焊机、整车实验噪声、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三、主要环保措施
1、焊接烟尘经过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放;打磨金属粉尘经除尘器除尘后15m排放;总装车间试车台产生的试车尾气经过收集后排放;补漆工序位于封闭的室内,废气经集气后15m排放。
2、生活污水、雨淋试验排污水及装焊车间冷却排污水经中华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部污水处理厂。
3、废机油、废油布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焊接废渣、除尘器收集的尘,定期清理,外运铺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经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达标排放。
四、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无显著影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本工程在拟选址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华荣
电话:024-3166525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洋
电话:024-24520801-12 传真:024-24520801 Email:syhkyyy@126.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5号H座 邮编:11016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九、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