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青岛大虾”式消费
近来,总有消费者不断地反应被消费欺诈,如“青岛大虾”、“37元发夹”等等,对于这些价格欺诈,消费者是要默默容忍呢还是要合理发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青岛大虾”事件之后,人们曾有广泛的演义,吃花生米是论颗的,吃米饭是数粒的,理发是论根的。演义总归是演义,表达的是大虾式消费的调侃和不合理。然而,仿佛应了一句广告词,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演义中的事情,竟然在生活中真的再现——理发,不是论一次,而是要论做头发的夹子。以夹子计费而不是以头发根数计费,想来,恐怕是迫不得已,要数清头发的根数,实在是太难了!
其实,按夹子计费并非是受罚的根本。在生活中,夹子大都是耐用消费品,但也不能排除有的也是一次性消费用品。问题的关键在于,商家应该口头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方式,或者以张贴价目表、出示价目本等方式尽到告知义务。对于超出常理的消费,尤其是商家的主动推销,这样的价格告知,尤其必要。然而,这家悠哈理发店,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甚至故意混淆概念——“一个37元”,消费者的理解,显然是一个发型37元,商家却解释为一个夹子37元。这显然就是价格欺诈了。悠哈理发店,真是能忽悠!相关部门参考“青岛天价虾”事件,对其作出从重处罚,一点也不冤!
“青岛天价虾”事件,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从重处罚的结果,为何却没有起到震慑作用?为何还会有商家以身试法?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利益驱使下的侥幸心理在做怪。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一些商家总是错误地相信,被从重处罚的青岛大虾只是个例,而更多则可心成为漏网之鱼。所以,他们才敢于“前赴后继”的去尝试。因此,对于这些利欲熏心的商家,不仅要从重处罚,还要做到露头就打,做到零容忍。只有所得远大于所失成为常态,大虾式消费无漏网之鱼时,商家侥幸的心理才会彻底消失,“青岛大虾”式消费才会销声匿迹,烟消云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