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抗抑菌产品抽检不合格

3成抗抑菌产品抽检不合格

被查处的碘伏

正规药店购买的“碘伏”竟也可能因为有效碘含量未达到标准,而根本起不到杀菌、消毒的疗效,令人唏嘘。今天(11月21日)下午,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度全省手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抗抑菌产品抽检情况不容乐观,总合格率不到三成。

正规药店的“碘伏”起不到消毒作用?药店被罚3000元

药品中的有效成分如果未能达标,可能根本起不到药效。近日,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在宿迁一家药店抽检的一款“知春堂”喷雾型碘伏,就被检出含量未达标。记者从这款碘伏的包装上看,产品说明上明确表明,该产品有效碘含量为4.5g/L-5.5g/L,然而抽检人员却发现,该产品有效碘含量实仅在3.04g/L,与说明上的不符。

3成抗抑菌产品抽检不合格

涉案“碘伏”生产方为河南洛阳,江苏卫生监督部门收到的河南卫生监督局的查处复函。

当天发布会上,江苏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对该产品立案查处,对于售卖该药品的宿迁某药房处以3000元罚款,并已该药品生产地-河南省卫生监督局发函,要求对方协查生产方。据悉,目前洛阳市卫生监督局正在对案件作进一步的调查。

能看抗手足口?检测显示没用

冬春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市场上出现一些所谓手足口病抗体喷剂产品,这些产品正的有用吗?在公布的产品抽检名单中,就有这么一款产品,标签标注对手足口病有“灭活”作用,但是经过检测显示,产品对病毒并没有灭活作用。还有一些女性用品,宣称能抑制白色念珠菌,可检测结果显示,产品并无抑菌作用。

3成抗抑菌产品抽检不合格

被检出的标签不合格品。

专家告诉交汇点记者,抗抑菌产品的问题主要包括:非消毒产品标注“消”字号,标注用于特定身体部位;抗(抑)菌产品杀(抑)菌效果不合格;消毒产品命名不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未按要求标注内容、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作用,标识无检验依据或类似药品的宣传用语;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等问题。

七成抗菌产品不合格

据悉,检查随机抽取了11家消毒剂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的15个批次手消毒剂,以及35家抗抑菌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的36个批次抗抑菌产品。抽检范围覆盖药店、医院及生产企业。本次抽检内容主要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卫生质量、标签(含说明书)。

抽检结果显示:手消毒剂总合格率为93.3%,有1个批次手消毒剂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标签标注,卫生质量不合格,其余14个批次全部合格。

抗抑菌产品抽检情况不容乐观。36个批次的抗抑菌产品中,除了1个批次的抗抑菌制剂正在复检外,25个批次抗抑菌产品的部分抽检项目不合格,总合格率为27.8%。其中,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6个批次,标签说明书不合格的20个批次,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不合格14个的批次。针对上述抽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已依法进行查处,并对外省不合格产品进行协查,以净化江苏消毒产品经营市场。

消毒、抑菌产品,不能“治病”

3成抗抑菌产品抽检不合格

被检出的抗菌抑菌质量不合格品。

省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毒产品并非药品,与药品之间有严格的区别,不法商家在消毒产品上标明疾病治疗作用,容易误导消费者,使之用消毒产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延误治疗时机。

抗抑菌产品属于消毒产品中的卫生用品,功能仅是除特定部位外的皮肤黏膜的杀(抑)菌、止痒,其标签(说明书)中不得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不得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也不能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的消毒或抗(抑)菌。抗(抑)菌剂产品也不能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抗(抑)菌产品也不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因此消毒者在药店或零售购买上述产品时,若看到上述内容,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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