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打击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要求在售楼盘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并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然而,辽宁省大连市部分在售楼盘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依然存在,今年1月至10月,由此引发的消费者投诉达50余件。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决定,自11月2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此次检查是根据辽宁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由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名单,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信息库,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信息库,信息库包含经营者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法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随机抽取50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查处: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形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今年的专项检查中,首次邀请邀请新闻媒体直接参与到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全程跟踪报道,将一些明知故犯、多次违规、构成价格欺诈的典型案例,向社会披露,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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