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购房合同 开发商索要五万手续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商局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友由广西工商局12315网络投诉平台转办的商品房买卖消费纠纷,最终让房地产开发商免费为消费者办理了全款购买房屋的证明,并顺利办理了房产证。
11月17日,柳州消费者陈先生通过广西工商局12315网络投诉平台投诉称,其于2013年5月在柳州市柳北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首付20多万,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期间,因开发商的原因一直办理不了按揭,陈先生提出,分期向开发商付完余下的房款,在取得开发商的同意,陈先生陆续支付房款,直至2015年1月支付完毕剩余款项。
2015年底开发商交房后,一直没有为陈先生办理房产证,今年10月份,陈先生提出自行办理房产证,10月26日,他向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申请。11月16日,该中心反馈称,其提交的购房合同是按揭合同,必须让房开公司更改为全款购买合同或者要房开公司出具全款买房的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证。陈先生立即联系开发商,要求开具全款买房的证明,结果房产商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当陈先生提出把按揭合同更改为全款购买合同时,开发商则表示,因为按揭合同已备案,要更改合同必须先把原合同撤销,需要缴纳5万元的费用。陈先生觉得不合理,遂在网上向广西区工商局进行投诉。
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广西工商局的转办函后,把投诉转到辖区的雀儿山工商所处理。工商调解人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查了解,开发商确认陈先生付完房屋全款的事实,
工商调解人员指出,陈先生既然已支付完房屋全款,房开公司应尽最大努力配合。其收费5万元才能更换合同的说法更是于法无据,工商部门不予支持。经过调解,开发商同意开具全款买房证明,陈先生已于11月21日从房开公司处拿到证明,并在4天后顺利拿到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