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中通等5快递公司合伙涨价 罚!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志慧)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80宗,实施经济制裁1.1亿元。省发改委通报了五起近期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据了解,广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返乡、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的特点,重点查处四大领域乱收费问题。

包括: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业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旅行社不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两套价格、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在打折促销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模糊赠售、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大中城市生活性服务业如家政、洗车、餐饮等行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

省发改委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提供有关价格违法行为的线索。

快递协同涨价 罚款65万元

惠东县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惠安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福鑫速递有限公司、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三惠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五家快递公司负责人于2015年10月12日在惠东县聚餐讨论价格上涨事宜,并统一于2015年11月1日至5日期间实施涨价行为。

涉案五家快递公司存在协同涨价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016年12月,省发改委对五家快递公司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5.41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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