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又有新举措:15种违法情形拟纳入免罚清单

北京优化营商环境又有了新举措。市发改委近日对《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梳理出15种纳入免罚清单的违法情形。

意见稿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过罚相当和教育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经综合考量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涉案金额或财务数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发生频次以及影响范围和对象等,具体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各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出15种纳入免罚清单的违法情形。

免罚情形具体分为三类:按照发展改革部门各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后,企业按要求改正免于处罚的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免于处罚的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免于处罚的情形。

清单中的15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用能单位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销毁、篡改证据的行为;投资主体未依法报告有关信息以及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行为;已开工备案项目企业未如实、及时报送建设实施基本信息,经备案机关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行为等。

(原标题:15种违法情形拟纳入免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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