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6期)

image.png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1)。

对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有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4年第6期)

2.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不合格产品涉及:标示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标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片;标示成都利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去氨加压素注射液;标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款冬花等。(详见附件)

附件:

相关概念和名词解释.docx

1.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2024年第6期).pdf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