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台)医疗器械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image.png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经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一、压缩式雾化器2批次: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线的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1批次: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导线的截面积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1批次: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辐射发射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4批(台)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名单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4批(台)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名单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备注
1 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 城口县百康盛世大药房有限公司土城分公司 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XLF-WH366 20231219/DE2023121902(生产批号)/202312190154(出厂编号) 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2 压缩空气式

雾化器

丰都县大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KE-W21 2023/02/27/KEW2123022703663/KEW21230227(生产批号) 重庆市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3 低中频多功能治疗仪 恒昌医药(重庆)有限公司 广州市科鹏电子有限公司 KP200310 2022年11月16日/D2209300163851(产品批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57.3电源软电线 c)导线的截面积
4 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 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贝奥新视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AL-VIEW lite 2024年05月/QLG041053(出厂编号)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二局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标准 YY 0505-2012下条款36.201.1辐射发射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