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关于股东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公告

7月25日,有棵树(300209.SZ)公告称,董事长肖四清对深圳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云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000万元。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

公告内容中,原告认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天行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涉及收入和利润表述。2024年12月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以天行云公司提交方案为核心的重整计划,2025年3月天行云公司指定主体登记为公司股东,至此《承诺函》的前提条件达成。但天行云公司未实现相关承诺。此外,2025年3月21日天行云公司正式回函公司称《承诺函》中部分内容“未能生效且已实质性被废止”、否认《承诺函》的效力。天行云公司上述行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约1,000万元,天行云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请求主要为:确认被告出具的《承诺函》合法有效,被告应继续履行承诺;判令被告赔偿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损失1,000万元。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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