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5期)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5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检查】杂质。

(二)经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神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茯苓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三)经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替米沙坦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检品名称 生产单位或产地 批号 规格 抽样环节 供样单位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不符合规定项目 检验机构
1 蜜款冬花 合肥卫元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40401 使用单位 黄山华泽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检查】杂质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 茯苓 湖南神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40115 特选 经营单位 青阳县九芝林大药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不符合规定 【检查】水分 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 替米沙坦胶囊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14230503 40mg 经营单位 全椒县健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7632008 不符合规定 【性状】 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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