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08-18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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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现将我局对2025-08-18批次不合格港式排包(面包)(GBJ25000000106230724ZX)核查处置情况汇报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吉林市龙潭区歆宜食品专营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5-08-18的港式排包(面包),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5日将该批次不合格港式排包(面包)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吉林市龙潭区歆宜食品专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的货架及仓库内均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港式排包(面包)系从长春市晨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购进200袋。至案发时已全部售出,无库存,销售价格为1.87元/袋,货值金额374元。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30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港式排包(面包)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长春市晨宇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已由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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