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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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15 日,地点待定。

二、参赛单位

  1. 武术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省、市、区县级)。
  2. 校园武术试点单位相关学校。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规定项目

  1. 长拳、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42式太极拳、42 式太极剑。 注:以上项目均为第一套国际武术竞赛套路。
  2.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太极扇、少年规定拳。 注:以上项目均为竞赛套路。

(二)集体项目

  1. 武术健身操:《英雄少年》《功夫青春》。
  2. 中国武术段位制长拳二段单练和对打套路。

四、参赛资格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在校就读学生。

五、参加办法

  1. 每队可报教练 2 人,领队、队医各 1 人,运动员 14 人(男 8 人,女 6 人),共 18 人。上述人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2. 运动员可选报 2 项个人项目(拳术、长器械、短器械)。
  3. 每队可选报集体项目 1 项(武术健身操《英雄少年》或《功夫青春》、中国武术段位制长拳二段单练和对打套路)。
  4. 同一项目每个参赛学校报名人数不得超过 2 人(分男女)。
  5. 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效在读本校学籍,本年度已参加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自选项目赛区)、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传统项目赛区)、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传统太极拳赛区)、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自选项目赛区)、全国武术学校套路锦标赛的运动员(以报名为准)不能参加此次比赛。
  6. 资格造假者,将按照《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4〕及有关补充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完成套路时间的规定

  1. 规定套路演练时不作要求。
  2.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 式太极拳套路演练时间 5~6 分钟,42 式太极剑套路演练时间 4~5 分钟,太极扇(竞赛套路)演练时间 3~4 分钟。
  3. 少年规定拳套路演练时间不得超过 1 分 40 秒,超出时间按规则规定进行扣分。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
(四)未完成套路者不予评分。
(五)太极类项目由大会统一配乐,集体项目(武术健身操、段位制长拳)自配音乐。
(六)集体项目上场运动员不少于 6 人,每少 1 人在最后得分中扣 0.2 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 各单项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与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参赛人数在 12 人以上(含12 人)时,录取前 8 名。上场得分人数不足 12 人时,仅作为测验,不录取名次。报名人数不足 12 人时,取消设项。
  2. 集体项目录取前 8 名,并颁发奖杯或证书。参赛队在10 队以上(含 10 队)时,录取前 8 名;8-9 队时录取前 6 名;6-7 队时录取前 4 名;4-5 队时录取前 2 名;不足 3 队时不录取名次。
  3. 团体总分录取前 8 名,并颁发奖杯。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前 8 名按 9、7、6、5、4、3、2、1 计取分值。
  4.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 官方网址:http://wushu.justtool.com
  2. 截止时间:6 月 9 日 24 时
  3. 客服电话:180 6468 4229
  4. 请各参赛单位将网上报名表用 A4 纸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和武术主管部门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3 号;邮编:100029;联系人:张仕博;电话:010-64912363(请报名运动队加微信 17737987937,备注:省市+学校+姓名)。报名后请及时电话确认报名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1. 裁判员和运动队报到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 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赛运动员的《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以本次赛前 15 天内方能有效)、《人身保险证明》(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否则无效)、《学籍证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原件,上交组委会查验。
    2. 运动员上场比赛前须验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3. 参赛单位报到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本人及监护人《免责声明》。
以上提交材料,缺一不可参赛。

九、竞赛监督委员会、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和裁判员

  1. 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2. 竞赛纠纷解决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3. 裁判员的选派按《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其他

  1. 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 15 天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补充通知。
  2. 比赛中凡出现无故弃权、未完成比赛套路或未按规则要求完成套路演练时间的运动员一律取消成绩,按消极比赛论处,对涉及参赛单位取消下一年度注册和报名资格,并通报参赛单位所在主管部门,按照《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 参赛运动员使用的器械与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否则不予参赛。与中国武术协会合作的武术器械供应商有:北京大业亨通体育有限公司、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福建省伟志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4. 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5. 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6. 参赛单位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7. 本规程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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