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沧州国际武术大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6年9月9日至13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河北省体育局

沧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武术协会

沧州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承认并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规定项目

1.长拳类(第一、第二、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第一、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第三套太极拳、太极剑国际竞赛套路;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太极(八法五步)。

(二)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洪拳、蔡李佛拳、地术拳、鹤拳、其它南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其它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扇、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武当剑、南刀、南棍、其它单器械(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3.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器械混编)。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对练不少于40秒钟,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钟。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四)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1岁和11岁以下(201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9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7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6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优秀奖10%,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练项目

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颁发获奖牌匾,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年龄相近项目合并,同年龄相近项目组别合并仍不足5人,则按同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五)武德风尚奖

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九、比赛成绩与段位申报

本届比赛个人成绩可作为认定武术段位1-6段技术免试依据。凡比赛成绩和资格达到晋升相应段位的参赛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地段位制办公室进行申报,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管理办法(2024)》及相关文件规定完成赛后段位认定工作。

针对境外参赛运动员组织开展武术段位考评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本届大赛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各参赛队由领队统一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所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险期须包含比赛时间)等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拍照上传至报名网站。

1.报名网址:http://fj.justtool.com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冯老师):18064684229(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 - 18:00)

2.报名时间:

比赛报名时间:7月5日至8月20日截止。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根据各赛区实际,另行通知。

2.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包括血压、脉搏检查证明和心电图)、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手写签字)、人身意外保险单(保期须包含赛期时间)

十一、经费

(一)参赛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

1.境内队伍标准:双人标间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五天共计1500元人民币;单人单间每人每天450元人民币,五天共计2250元人民币;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者,自行安排食宿。推迟报到、提前离会者,不予办理退款。

2.境外队伍(含港澳台地区)标准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4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60美元。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5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70美元。

C标准:五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6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80美元。

(三)每人交纳接送站及市内交通费50元。报名后因故不到赛区报到者,核收手续费每人100元,由报名单位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24)》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第十二届中国·沧州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赵 宇

联系电话:17631769226

传真:0317-2023597

电子邮箱:czwujieban@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路7号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 卓  崔洪源

联系电话:(010)64912172  64912205

电子邮箱:shehuiwushu@wushu.com.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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