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大刀刘米皮红油面皮两种添加剂不合格

每日质量报道网10月15日日消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忻州市忻府区大刀刘米皮小吃店(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通大厦安置门面6号)加工销售的餐饮食品(红油面皮),柠檬黄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分别为0.0122g/kg和1.08g/kg,标准值均为不得使用。柠檬黄是一种人工合成偶氮类着色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防腐剂,国家标准对二者的使用范围均有明确限定。

通告附件信息显示,此次抽检共涉及28大类食品62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610批次、不合格15批次。该批次红油面皮标注加工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忻州市忻府区大刀刘米皮小吃店经营者为赵晋南,2020年9月7日成立,登记状态为存续。

山西忻州大刀刘米皮红油面皮两种添加剂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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