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东章秀贞蔬菜经营部山药咪鲜胺超标
每日质量报道网10月15日消息,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显示,金华市金东区章秀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核查,该批次山药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经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合格的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属于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的行为。由于当事人在购进山药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抽检不合格作为线索移送上游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理(移送函编号为金东市监曹案移字〔2026〕0923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