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约谈14家电商 “双11”促销不得虚假宣传
“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来袭,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虚假用户评价等不正当方式虚抬商誉行为,将被重点整治。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双11”前夕,省工商局约谈14家电商企业,督促网络经营者履行责任义务,认真自查,诚信守法经营,同时,工商部门将严查促销期虚假宣传行为。
工商约谈电商企业“约法三章”
“双11”临近,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集中促销活动,省工商局近日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暨沈阳市部分网络经营者座谈会,京东、苏宁易购等14家电子商务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工商局网监处对《网络商品交易集中促销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解读,要求网络经营者认真开展自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相关责任义务,诚信、守法经营。
省工商局要求,网络经营者在集中促销活动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禁止性营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