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兰州市食药监部门依法撤销兰州金鹿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改正。

这12家企业及存在的问题分别为:兰州金鹿药业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针剂、大输液剂、中药饮片;兰州城关区康友药店、城关区华瑞药店、城关区九州大道君安堂药店、七里河区德康药店、西固区福利路新康药店、西固区春林药店和西固区翁全药店7家药店超范围经营处方药;城关区武威蓉宝堂东瑞口岸店超范围经营化学药;七里河区安泰堂海龙药店超范围经营针剂;永登县城关福寿堂医药超市超范围经营针剂、大输液剂;兰州苡珀药业有限公司三分店质量负责人岗位虚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需取得GSP证书后方可经营药品。GSP证书被撤销后,企业必须在限期内重新提出认证申请,逾期不申请或申请后经验收仍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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