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食药监公布淄博市局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今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淄博市局(支队)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公示信息显示,淄博市中医医院因生产销售劣质药获得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淄博善航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获得行政处罚,根据2004年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以及2000年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3、没收违法所得;4、并处罚款。

淄博食药监公布淄博市局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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