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条码标签秤未按规定申请检定 北京鲜果时代被罚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京(兴)质监当罚字〔2017〕计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鲜果时代商店使用的条码标签秤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被罚款45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对北京鲜果时代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用于销售蔬菜、肉的LS3X条码标签秤未按照规定申请计量检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鲜果时代商店罚款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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