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检:一批次茶叶检出氰戊菊酯
今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本次抽检5类食品446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23批次,合格122批次,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主要是茶叶等。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共抽检123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2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氰戊菊酯。
霍山观山茶厂生产的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16/5/5),氰戊菊酯检出值为0.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