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抽检:川菜王等9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今日,四川省食品药片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2类食品共计541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5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川菜王等9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

1.玉米油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2. 芝麻油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

3. 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游离棉酚。

不合格产品信息具体如下:

四川抽检:川菜王等9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四川抽检:川菜王等9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四川抽检:川菜王等9批次菜籽油不合格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四川省食药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四川食药监督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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