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入企,助力企业依法经营

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正式施行。随着年报政策新规定出台,我所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了年报指导工作,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逾期未报送年报会带来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的不利后果。为加快推进辖区年报工作,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工作人员到金马智慧农贸市场现场指导未年报商户进行年报,扎实做好商户年报指导工作。

为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办事群众,我所在接受商户年报咨询的同时开展年报现场培训,将日常监管工作与宣传指导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使年报公示制度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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