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酒类,抽检依据: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安赛蜜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永泉酒厂生产销售的1批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 |||||||||||||||
| 抽样单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 XBJ24530134713941944 | 1 |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永泉酒厂 | 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中对龙社区居委会下对龙14号 |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永泉酒厂 | 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中对龙社区居委会下对龙14号 | 包谷酒 | 散装;酒精度:50%vol | / | 2023/10/2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145g/kg║不得使用 | 酒类 | 2024年第6期 | 2024年xx月xx日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 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