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县辖区内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富宁县美芬蔬菜摊经营的芹菜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基本情况
富宁县美芬蔬菜摊销售的芹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富宁县美芬蔬菜摊经营销售不合格芹菜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排查整改
1.原因排查。存在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的可能性,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整改措施。规范进货渠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富宁县刘杰蔬菜摊经营的茄子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基本情况
富宁县刘杰蔬菜摊销售的茄子,经抽样检验,噻虫胺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富宁县刘杰蔬菜摊经营销售不合格茄子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排查整改
1.原因排查。存在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的可能性,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整改措施。规范进货渠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富宁县刘杰蔬菜摊经营的菜豆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基本情况
富宁县刘杰蔬菜摊销售的菜豆,经抽样检验,噻虫胺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富宁县刘杰蔬菜摊经营销售不合格菜豆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三)排查整改
1.原因排查。存在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的可能性,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2.整改措施。规范进货渠道,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