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6年第31号)

于对卓玉芬销售的土豆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土豆的检验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26JF0410022检验报告,报告内容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1.核查处置情况:2026年5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26JF0410022),未发现检验不合格批次的土豆。截至 2026年7月27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查,2026年4月7日,卓玉芬从玉环林斌蔬菜经营部购入土豆15斤(购入价格是2元/斤,销售价格是3元/斤),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上述土豆损耗了4斤,其余已销售完,因卓玉芬未建立销售台账,发布召回公告无人退货,已销售的土豆未能成功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卓玉芬销售毒死蜱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土豆,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系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其购入的土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