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9号)

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6331081305930387原味瓜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8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泽国彬裕自选店销售的原味瓜子进行食品监督抽样检验。2026年5月25日,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FC26044675的检验报告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温岭市泽国彬裕自选店送达了编号为FC26044675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原味瓜子共6.5公斤,货值140.4元,已全部销售,现场未发现有同批次原味瓜子经营。当事人销售的原味瓜子经抽样检测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作出编号为温市监处罚〔2026〕824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25元;2.罚款5000元,共计金额5030.25元。

二、抽样编号为DJC26331000300531377ZX红茶金骏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5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依法对温岭市泽国秀溪茶叶店销售的红茶金骏眉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5月26日,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编号:№:352600001769的检验报告显示: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7日对当事人温岭市泽国秀溪茶叶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茶金骏眉共2.5公斤,货值500元,至5月27日案发,当事人已销售2.1kg,未售出0.4kg被我局扣押。当事人销售的红茶金骏眉经抽样检测其添加了“柠檬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作出编号为温市监处罚〔2026〕858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红茶金骏眉0.403kg;3.没收违法所得84元;4.罚款3000元,共计金额3084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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