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5年第3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5年第3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2024年度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检出不符合规定化妆品1批次,现将1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予以公布。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省药品监督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生产企业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
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
地址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

地址

包装

规格

标示批号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标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 检验机构名称 不合格
项目
检验结果 备注
1 槐花壬二酸祛痘凝胶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大道228号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大道228 20g 240701 / 2027/07/11 湖南省 湘G妆网备字2024000844 湘妆20160024 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水杨酸 标准规定:总量≤0.5%(以酸计,作为防腐剂使用时);检出结果: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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