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12号)

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4大类食品2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美德隆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小台芒(芒果),其中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35mg/kg,标准规定≤0.05mg/kg。

2.延津县马长顺牛肉汤店1批次生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186µg/kg,标准规定≤20µg/kg。

3.辉县市张村乡裴寨社区艳伟干鲜店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62mg/kg,标准规定≤0.2mg/kg。

4.封丘县高级中学教育总校1批次辣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44mg/kg,标准规定≤0.05mg/kg。

5.新乡市卫滨区奥斯卡威汀婚礼服务酒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小盘,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卫辉市学院西路丽华超市1批次甜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7mg/kg,标准规定≤0.05mg/kg。

7.辉县市裴寨小动百货商店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2.1mg/kg,标准规定≤0.2mg/kg。

8.新乡市凤泉区惠丰玛特超市1批次龙眼,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53g/kg,标准规定≤0.05g/kg。

9.长垣市邻距离便利店(个体工商户)1批次龙眼,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68g/kg,标准规定≤0.05g/kg。

10.河南师范大学职工生活广场1批次生姜,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45mg/kg,标准规定≤0.2mg/kg。

11.新乡市牧野区大鑫百货超市1批次青辣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29mg/kg,标准规定≤0.05mg/kg。

1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惠万嘉生活便利店超市1批次生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165µg/kg,标准规定≤20µg/kg。

13.卫辉市学院西路丽华超市1批次螺丝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97mg/kg,标准规定≤0.05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2.3mg/kg,标准规定≤1mg/kg。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办单位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支付宝、微信12315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4.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2025年12月29日

THE END
<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目录
关闭
目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