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从国家市场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10日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盛聿海鲜烧烤店重复使用的碗、盘子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碗、盘子;抽样数量分别为:1000ml(含备样),备样数量:500ml;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合格;报告编号No:2026SP02355、2026SP02356;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不合格餐具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盛聿海鲜烧烤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调查,其行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从轻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从轻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如下:罚款5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盛聿海鲜烧烤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将清洗的餐盘和碗再次送去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验,检验结论合格,并启动了更换餐具的工作,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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