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1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生产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云芝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4月22日对该单位生产的食品(产品名称:清水竹笋(酱腌菜)、商标:蕨上云芝和图形、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04月15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报告编号为2026-03SP041877。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19日对该单位生产的食品(产品名称:清水竹笋(蔬菜制品)、商标:蕨上云芝和图形、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6年05月17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报告编号为ZXGJ202641642。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30日对该单位生产的食品(产品名称:罗汉笋、商标:蕨上云芝和图形、规格型号:1千克/袋,固形物≥30%、生产日期:2026年04月20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报告编号为SC10103260100651JD1。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根据本案调查实际,经研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进购的竹笋原材料根部较厚,以前制定的生产操作规程不能满足这批原料的脱硫需求,脱硫时间不够,脱硫效果不佳所致。

2.针对每一批原材料,及时做好生产前试验,根据试验结果,调整相应的生产流程控制要求。

3.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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