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儿童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23日消息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发布以下抽检通告,以下为通告原文: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家具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儿童家具等43种产品1655批次,其中抽查经销单位887家1093批次,抽查生产企业485家562批次。经检验,经销单位51家5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2%,生产企业12家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1%。具体如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流通领域)

序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家)

不合格单位(家)

抽查产品(批次)

不合格产品(批次)

1

儿童家具

20

0

20

0

2

冲锋衣

22

0

35

0

3

儿童鞋(含婴幼儿)

31

0

60

0

4

儿童演出服

23

9

33

13

5

头盔

28

1

30

1

6

模型产品

21

2

40

2

7

无人机

6

1

7

1

8

灯具

21

0

30

0

9

移动电源

29

1

50

1

10

电源适配器

40

0

49

0

11

摄像头

22

2

25

2

12

电灭蚊器具

24

3

31

3

13

电子门锁

20

0

30

0

14

家用燃气灶

24

1

35

1

15

电动自行车

41

8

41

8

16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49

0

50

0

17

建筑胶粘剂

5

0

5

0

18

塑料管材(管件)

20

2

20

2

19

建筑保温材料

1

0

1

0

20

水泥

46

1

50

1

21

建筑用钢筋

9

0

16

0

22

陶瓷砖

14

0

15

0

23

内外墙涂料

20

0

20

0

24

安全网

5

1

6

2

25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

12

1

20

1

26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

2

30

2

2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2

3

30

4

28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87

4

88

4

29

消防水带

56

5

60

5

30

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

20

0

20

0

31

非许可证目录化肥

21

4

21

4

32

食品过度包装

21

0

35

0

33

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

30

0

35

0

34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45

0

45

0

35

压力锅

9

0

10

0

合计

887

51

1093

57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计表(生产领域)

序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家)

不合格单位(家)

抽查产品(批次)

不合格产品(批次)

1

儿童家具

10

0

10

0

2

无人机

3

0

3

0

3

灯具

8

0

10

0

4

电源适配器

1

0

1

0

5

商用燃气灶具

8

0

15

0

6

建筑胶粘剂

15

0

15

0

7

塑料管材(管件)

19

1

20

1

8

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

25

0

25

0

9

耐火材料(镁碳砖)

25

0

25

0

10

建筑保温材料

59

5

59

5

11

水泥

50

2

50

2

12

建筑用钢筋

7

0

14

0

13

陶瓷砖

15

0

15

0

14

内外墙涂料

20

0

20

0

15

安全网

2

0

4

0

16

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

28

2

30

2

17

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

28

1

30

1

18

危险化学品氯碱

25

0

30

0

19

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

30

0

30

0

20

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

12

0

20

0

2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15

0

20

0

22

电力材料(电缆桥架、电力金具)

17

0

30

0

23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6

0

12

0

24

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

9

0

10

0

25

非许可证目录化肥

9

1

9

1

26

食品过度包装

8

0

15

0

27

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

28

0

35

0

28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3

0

5

0

合计

485

12

562

1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儿童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007-2024《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GB 17927-2024《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边缘、尖端及外角,突出物,孔、间隙及开口,可迁移有害元素限量,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甲醛释放限量,苯释放限量,甲苯释放限量,二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之和)释放限量,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限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冲锋衣。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32614-2023《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纤维含量、透湿率(洗后)、静水压(洗后)、表面抗湿性(洗后)、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全氟辛酸(PFOA)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儿童鞋(含婴幼儿)。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帮带拉出强度、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邻苯二甲酸酯、六价铬、N-亚硝基胺、富马酸二甲酯、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儿童演出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金属针、产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pH值、纤维含量、产品使用说明、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绳带要求等项目不合格。

(五)头盔。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24429-2009《运动头盔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视野、护目镜、表面摩擦力、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吸收碰撞能量项目不合格。

(六)模型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6701-2011《模型产品通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材料、毛刺和锐利边缘、表面温升、结构、电线的保护、输入功率、声响要求、激光辐射要求、耐燃耐热、耐潮湿、模型产品的正常使用、开关标志、开关耐用性、静态模型稳定性、车辆动态模型抗撞击强度、车辆动态模型抗跌强度、线控模型抗拉强度、弹射模型耐用性、外观要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开关标志项目不合格。

(七)无人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电子围栏、应急处置、机体结构、整机跌落、防差错、感知和避让、电磁兼容性、噪声、灯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噪声项目不合格。

(八)灯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7000.1-2023《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201-2023《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24906-2023《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互换性、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防火与防燃、谐波电流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移动电源。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模拟的异常工作条件、低气压、振动、加速度冲击、跌落、高温使用、重物冲击、高温外部短路、挤压、热滥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热滥用项目不合格。

(十)电源适配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电能量源的防护,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电强度试验,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摄像头。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直接插入电网电源输出插座的设备、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电气间隙、爬电间隙、抗电强度试验、安装在墙壁天花板或类似结构上的设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直接安装导电金属零部件的热塑性零部件、抗电强度试验等项目不合格。

(十二)电灭蚊器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706.7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76部分:灭虫器的特殊要求》、GB/T 4706.8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81部分:挥发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结构项目不合格。

(十三)电子门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1556.2-2025《锁具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防盗锁》、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A 374-2019《电子防盗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安全性要求(非正常操作、阻燃、过压运行、过流保护)、电源性能(电池容量,欠压,电源适应性)、信息保存及误识率、防破坏报警功能、环境适应性(高温,低温,湿热)、供电方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四)家用燃气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 30720-2025《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温升、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热负荷项目不合格。

(十五)商用燃气灶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通用结构(一般要求、电气系统)、燃气系统零部件(一般要求)、燃气系统密封性、热负荷准确度、燃烧工况(运行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α=1)含量)、熄火保护装置、能源合理利用、热效率(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电气性能(标志、接地措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六)电动自行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布线、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淋水涉水性能、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短路防护、导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防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互认协同充电、整车质量、导线、电池组防篡改、标识与警示语、电气装置等项目不合格。

(十七)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编码、超温保护、过充切断、耐热、灼热丝、非正常工作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八)建筑胶粘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HG/T 2727-2010《聚乙酸乙烯酯乳液木材胶粘剂》、JC/T 550-2019《聚氯乙烯塑料地板胶粘剂》、JC/T 2186-2013《室内墙面轻质装饰板用免钉胶》、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拉伸粘结强度、浸水后拉伸粘结强度、热老化后拉伸粘结强度、压缩剪切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九)塑料管材(管件)。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742.2-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18742.3-2017《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T 13663.2-2018《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平均外径、壁厚、承口的平均内径(口部)、承口深度、静液压强度(20℃,1h)、静液压强度(20℃,100h)、静液压强度(95℃,165h)、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简支梁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平均外径、壁厚、承口的平均内径(口部)、静液压强度(95℃,165h)、灰分、熔融温度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干密度、抗压强度、抗冻性、干燥收缩、导热系数、放射性、强度等级、抗风化性能、泛霜、石灰爆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一)耐火材料(镁碳砖)。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2589-2017《镁碳砖》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显气孔率、体积密度、常温耐压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二)建筑保温材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9686-2015《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 25975-2018《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41077-2021《建筑用绝热制品 六溴环十二烷的限值》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表观密度偏差、压缩强度、绝热性能、吸水率、六溴环十二烷限值、燃烧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表观密度偏差、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六溴环十二烷限值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三)水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3183-2025《砌筑水泥》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安定性、水泥中水溶性铬(Ⅵ)、放射性核素限量、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氯离子、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四)建筑用钢筋。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499.2-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允许偏差、重量偏差、金相组织、表面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五)陶瓷砖。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4100-2015《陶瓷砖》、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尺寸、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有釉砖抗釉裂性、抗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六)内外墙涂料。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30981.1-2025《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1部分:建筑涂料》、GB/T 9755-2024《合成树脂乳液墙面涂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VOC含量、SVOC含量、甲醛含量、苯系物总和含量、总铅(Pb)含量、总砷(As)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总和含量、甲基异噻唑啉酮(MIT)含量、低温稳定性、低温成膜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耐水性、耐沾污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十七)安全网。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5725-2009《安全网》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梯形法撕裂强力、开眼环扣强力、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阻燃性、系绳间距及长度、筋绳间距、边绳断裂强力、网绳断裂强力、筋绳断裂强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耐贯穿性能、耐冲击性能、阻燃性等项目不合格。

(二十八)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9009-2011《工业用甲醛溶液》、GB/T 6699-2015《焦化萘》、YB/T 5022-2016《粗苯》、GB/T 3915-2021《工业用苯乙烯》、GB/T 1926.1-2009《工业糠醛》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不挥发物、纯度、非芳烃、灰分、甲苯、甲醛、结晶点、糠醛含量、馏程、初馏点、终馏点、密度、三苯的含量、色度、水分、酸度、酸洗比色、铁、外观、颜色、乙苯、乙醇、乙酸乙酯、折光率、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酸度项目不合格。

(二十九)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2021-2022《工业溴》、GB/T 534-2024《工业硫酸》、GB/T 2449.1-2021《工业硫磺 第1部分:固体产品》、GB/T 536-2017《液体无水氨》、GB/T 4482-2018《水处理剂 氯化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溴、氯、不挥发物、硫酸、汞、砷、铅、硫、灰分、酸度、水分、有机物、硝酸、亚硝酸、灼烧残渣、铁、亚铁、不溶物、游离酸、密度、氨、残留物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硫酸项目不合格。

(三十)危险化学品氯碱。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320-2025《工业用合成盐酸》、GB/T 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钠》、HG/T 2778-2020《高纯盐酸》、HG/T 3783-2021《副产盐酸》、GB/T 19106-2013《次氯酸钠》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钙、硫酸盐、氯化钠、镁、氢氧化钠、三氧化二铁、砷、碳酸钠、铁、游离碱、游离氯、有效氯、蒸发残渣、重金属、灼烧残渣、浊度、总酸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一)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819-2004《溶解乙炔》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乙炔的体积分数、磷化氢、硫化氢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二)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685-2013《化学试剂 甲醛溶液》、GB/T 678-2023《化学试剂 乙醇(无水乙醇)》、GB/T 631-2007《化学试剂 氨水》、GB/T 622-2006《化学试剂 盐酸》、GB/T 625-2024《化学试剂 硫酸》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氨水含量、铵盐、甲醇、甲醛含量、钾、硫酸含量、氯化物、密度、钠、铅、氢氧化钠含量、色度、砷、水分、酸度、碳酸盐、铁、铜、硝酸含量、硝酸盐、盐酸含量、乙醇含量、异丙醇、游离氯、蒸发残渣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甲醛含量项目不合格。

(三十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11-2019《头部防护 安全帽》、GB 21148-2020《足部防护 安全鞋》、GB 12014-2019《防护服装 防静电服》、GB 8965.1-2020《防护服装 阻燃服》、GB 24539-2021《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佩戴高度、垂直间距、下颏带强度、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成鞋抗冲击性、成鞋耐压力性、成鞋足趾保护一般要求和包头内部长度、成鞋防静电性能、成鞋电绝缘性能、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外底耐折性、服装防静电性能、面料点对点电阻、面料断裂强力、面料外观质量、服装结构及款式、服装缝制、服装附件、面料阻燃性、面料撕破强力、面料热稳定性、附件辅料与衬布、穿透时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冲击吸收性能项目不合格。

(三十四)电力材料(电缆桥架、电力金具)。本次监督抽查依据JB/T 10216-201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GB/T 2317.1-2008《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1部分:机械试验》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板材厚度、制造精度、机械载荷、保护电路连续性、表面防护层厚度、盐雾试验、锌层厚度试验、握力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重复转换性能、电压波动性能、转换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基本功能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十六)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GB 4066-2017《干粉灭火剂》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20℃时喷射性能、充装要求、瓶体、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20℃时喷射性能(有效喷射时间)、充装要求(充装误差)、瓶体(爆破性能试验)、灭火剂(干粉灭火剂)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七)消防水带。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6246-2011《消防水带》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内径、试验压力、最小爆破压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最小爆破压力、内径等项目不合格。

(三十八)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1121-2025《汽油机油》、GB 11122-2025《柴油机油》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低温动力黏度、低温泵送黏度(无屈服应力时)、运动黏度(100℃)、高温高剪切黏度(150℃,106s-1)、蒸发损失(质量分数)、倾点、水分(体积分数)、泡沫性(泡沫倾向/泡沫稳定性)、机械杂质(质量分数)、闪点(开口)、磷(质量分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十九)非许可证目录化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2440-2017《尿素》、GB/T 10205-2009《磷酸一铵、磷酸二铵》、GB/T 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NY/T 1107-202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2266-2012《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大量元素含量、中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总氮(N)含量、磷(P2O5)含量、钾(K2O)含量、水溶性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锌(Zn)含量、硼(B)含量、氯离子含量、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总铊、包装标识(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含氯标识,名称中的禁用语等)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大量元素含量、包装标识(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含氯标识,名称中的禁用语等)等项目不合格。

(四十)食品过度包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商品包装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一)食品用纸包装和纸容器。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抗压强度、耐温性能、抗压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二)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感官要求、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口缘铅(Pb)迁移量、口缘镉(Cd)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十三)压力锅。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066-2004《不锈钢压力锅》、GB 13623-2003《铝及铝合金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GB 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合盖安全性、工作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破坏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与食品接触部位安全要求(砷、镉、铅、锑、铝、铬、钴、铜、锰、钼、镍、锡、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附件:1.2026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2026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企业名单

3.2026年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企业名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儿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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