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消费卡转店使用需补差价?退卡要交管理费?

自9月28日起,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就健身消费存在的纠纷和问题,联合杭州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消保委开展了“杭州健身服务业消费问题活动”。本报对健身行业的服务及相关消费投诉予以关注。

近日,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来电,她自述:“我在杰仕健身(贺田尚城店)办了一张健身卡。办卡前,销售顾问告诉我,这张卡是杭州多店通用的。上个月,由于我工作调动,希望转去杰仕健身的城西店继续使用,却被告知,需要再补一定的差价,我认为这不合理,希望退了这张健身卡。”

消费者:健身消费卡转店使用需补差价?不合理,要退卡!

消费者李女士:今年7月31日,我花费3000元办了杰仕健身(贺田尚城店)的健身两年卡。办卡前,我的业务经办人,销售顾问李先生告知我,杰仕健身的健身卡可在杭州8家分店通用,并给了我一份小册子,上面有杭州8家分店的地址。

8月1日开卡,正常使用一个月。之后由于我个人工作调动,前往贺田尚城店消费有些不便,我向门店提出转店的申请,希望能将我的健身消费卡转至城西分店继续使用。但是城西分店的工作人员告知我,由于城西店定性为高档会所,所以我需再补1000元的差价,才可在城西店继续使用此卡。

办卡时,销售顾问告知我8店通用,并未说明转店使用需补差价。我认为这不合理。

于是,我找销售顾问李先生要求退卡。李先生表示,不能退卡。我找出当时签订的合同,其中第39条规定,明确写了相关的退卡事宜,而我的情况,符合这项条款的内容,可以退卡。

见状,李先生才说,会为我办理退卡申请,他让我等一等。

而我一等再等,一直都没有接到回复。9月16日,我再次联系上李先生,他表示自己无权做主。我再次前往贺田尚城店,店内工作人员告知,我的情况,不能退卡。

商家:依合同,可退卡,但要收30%管理费

记者根据消费者所说的情况,前往该健身机构贺田尚城店询问情况。途中,记者再次接到李女士的来电。她表示:“商家已经答应退卡,但是要收取我30%管理费,我认为这不合理,我希望知道这30%的费用从何而来?为何要收取?我希望他们能出具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该健身机构贺田尚城店找到负责人王店长后,记者向他转述了消费者的疑问,王店长作出如下回复——

王店长:在我们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第六条中明确:“任何会员如欲转让其会籍,须向本公司提出申请,付清所有欠款,并缴付由本公司订定之转让费(当时合同价格的20%)”。

也就是说,消费者转卡给别人须收取20%的转让费。而退卡所要收取的30%管理费,是在20%的基础上追加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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