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检:1批次膨化食品检出甜蜜素

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7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了酒类、肉及肉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类食品466批次样品。经检验,452批次样品合格,14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中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长丰县双凤工业区万千超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市肥东阿玲食品厂生产的玉米香酥条,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要求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编外】

关于甜蜜素的用量:

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的规定,“甜蜜素”可以作为甜味剂,其使用范围为:

一、酱菜、调味酱汁、配置酒、糕点、饼干、面包、雪糕、冰淇淋、冰棍、饮料等,其最大使用量为0.65g/kg;

二、蜜饯,最大使用量为1.0g/kg;

三,陈皮、话梅、话李、杨梅干等,最大使用量8.0g/kg。

另外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膨化食品、小油炸食品在生产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和糖精钠、苯甲酸和山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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