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食药监公布沂源县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今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沂源县2017年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公示信息显示:
1、沈传龙经营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2、沈传龙经营农药残留、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3、悦庄镇王家泉幼儿园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4、崔太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5、王成海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沂源第十五加油站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
7、王光军经营二氧化硫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食品、违法所得、罚款。
8、山东建国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罚款。
9、沂源县黎明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10、沂源县黎明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11、宋中国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2、山东沂金源经贸有限公司经营无标签标识的预包装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3、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鸿坤土特产展销中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