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三号线处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公告, 西安地铁三号线处罚 按照《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有关规定, 西安地铁三号线处罚 《土豆及其制品中α-茄碱和α-卡茄碱的测定》《肉制品中刚果红的测定》2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西安地铁三号线处罚 现予发布。
附件:
1.土豆及其制品中α-茄碱和α-卡茄碱的测定(BJS 201806)

以上就是有关西安地铁三号线处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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